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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半载凝初心,边疆岁月赋新程

【字号:    】        时间:2025-12-30      

通讯员 章贤宁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从初抵精河的草长莺飞,到如今的白雪皑皑,我的援疆之旅已圆满结束。回望这段时光,心中满是感恩与收获。

初到精河,多变的地貌和淳朴的民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逐步深入了解当地检察工作实际后,我也愈发清晰地认识到,边疆检察工作肩负着守护一方稳定、服务一方发展的特殊使命与重要意义。在本地同事的热情帮助下,我迅速打消了初来乍到的生疏感,按照院党组的安排,全身心投入到民事检察工作中。 

由于之前一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对民事检察工作来说,我还是个新人,难免会紧张,还好有周红燕检察长和闫昆旺副检察长的耐心教导和指引,才能让我在民事检察领域快速站稳脚跟。在疆期间,我办理了3件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1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3起民事支持起诉、2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以及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案件。


我在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中发现,送达不规范可能影响当事人权利,我没有止步于个案,而是主动出击,调阅法院卷宗40余本,深挖彻查,发现了8件类似问题,并据此向精河县邮政公司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推进执行终本案件专项活动时,我及时加强与法院同志的沟通协调,构建联席会议制度,调阅近500卷卷宗,让“终本”不“终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我成功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看到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舒展的眉头,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温度,就是我们工作的价值所在。

公益诉讼是我工作的另一个重点。我深知,新疆的生态环境脆弱而珍贵。我积极参与了“古树名木”、“水专项”、甘家湖鸟类保护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在巴音阿门自然保护区,我们开展“守护自然景色、擦亮景区名片”公益活动;在甘家湖,我们为候鸟的栖息保驾护航。每一次踏入戈壁绿洲,每一次为守护这片土地的绿水青山而奔走,我都为自己能成为一名“生态卫士”而自豪。

法律工作不仅需要严谨,更需要温情。我积极参与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中,走进工业园区,了解企业相关的法律诉求,积极为其答疑解惑;同时,走进精河政法委直播间,用一场覆盖万余人的“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题直播,让群众知法懂法。每一次普法,每一次解答,都是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都是在为法治精神的传播贡献力量。

我还积极组织公开听证和参与法院诉前调解。我在庄严的公开听证程序中,倾听各方意见,努力化解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当与法院法官联合调解,促成家庭破镜重圆、父子重归与好时,我看到的是法律的智慧与人性的光辉。这些经历让我明白,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同样是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


工作之余,我也努力融入这片土地。我前往博州廉政教育基地和沙山子军垦博物馆,在“党旗映天山”的红色廉政教育中,感悟老一辈军垦人“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精神;同时,我也走进呼苏木齐河海风景道以及赛里木湖自然风景区,感受草原的辽阔与高山湖泊的壮美。这些经历,让我对这片土地和这里的人民有了更深的理解和热爱。

援疆半载,是我人生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天山作证,岁月为歌,这段边疆岁月,将激励我在未来的法治道路上,步履更加坚定,奔赴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