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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打出手,到互相搭把手 湖北钟祥:依托综治中心化解邻里矛盾纠纷

【字号:    】        时间:2026-07-27      

(通讯员 何小燕 朱启姝)多亏了检察官和调解员,现在我和老刘下地干活遇上,还能互相搭把手呢。5月13日,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进行电话回访时,张某言语间满是感激。

202541日刘某与张某在田间划定田界时,因边界权属争议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推搡。争执过程中,刘某情绪失控将张某打伤。经鉴定,张某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2025年7月1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刘某移送至钟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彼时,双方对抗情绪强烈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张某坚决要求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致使矛盾化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乡邻间的纠纷,既要严格依法办案,更要修复邻里关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后认为,涉案双方系同村村民,且田地相邻,之前关系融洽具备刑事和解的现实基础。

为此,该院决定启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托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5年9月29日,检察工作室安排了具有丰富民事调解经验的专业调解员参与案件。检察官和调解员先后两次登门,从情绪疏导入手,以“远亲不如近邻”的乡情乡理拉近距离,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诉求与顾虑,逐步消融对立隔阂。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既向刘某阐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也向张某解读刑事和解政策、赔偿项目和标准,引导其理性主张权益。

在多轮耐心沟通疏导下,双方的心结逐渐松动。2025年10月21日,刘某与张某自愿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刘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6000元,取得了张某的谅解。同年11月13日,该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虽然办结,但检察履职并未止步。为从根源上消解矛盾诱因,在检察机关推动与村委会组织下,双方重新丈量划定了田亩边界,困扰二人的田界争议一并得到圆满解决。办案中检察官了解到,张某系残疾人,家庭收入微薄,受伤误工进一步加剧了生活困难,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今年2月15日向张某发放司法救助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