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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期间企业“悄然消失”? ——湖北钟祥:行政检察精准发力,破解恶意注销逃责难题

【字号:    】        时间:2026-04-01      

通讯员 张紫薇 张唤“去年8月以来,我们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人力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共享业务信息,及时发现恶意注销线索,加大惩处力度。目前已梳理出十余条可能存在恶意注销行为的线索,正在依法办理中。”3月17日,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对防范市场主体恶意注销违法行为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工作进行回访时,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

欠薪案审理期间,企业主上演“金蝉脱壳”

一家因经营不善关停的服装厂,因拒不支付68名工人16万余元工资,被移送至钟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刑事诉讼期间,还利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便利“悄然消失”,试图以此逃避法律责任……

2023年6月28日,饶某某与刘某某合伙注册成立湖北省某服饰有限公司,由刘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饶某某负责实际生产管理。因经营管理不善,该服饰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日关停,并拖欠68名工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的工资,合计人民币16万余元。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责令饶某某、刘某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后,二人却拒不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11月19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遂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1月25日,二人偿清了68名工人16余万元欠薪。2025年1月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二人移送钟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钟祥市检察院于2025年3月19日依法对饶某某、刘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然而,不起诉绝不意味着不处罚。钟祥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初步审查后认为,需要对被不起诉人及该服饰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遂将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

行政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在细致审查案件卷宗并查询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调取工商登记资料后发现,该服饰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2月12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并于2025年3月7日完成注销登记。而此时,该公司正处于刑事诉讼程序期间。

检察建议“复活”企业,助推罚款追责落地

“这是典型的恶意注销。”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必须已结清债权债务。如果企业正处于被立案调查、诉讼或仲裁程序中,或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也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而该服饰公司虽然已经结清欠薪,但其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正处于刑事诉讼程序中,属于隐瞒重要事实的恶意注销行为。

“企业注销了,行政处罚对象就不适格了。”为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2025年4月,钟祥市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撤销该公司的注销登记,恢复企业市场主体身份。

市场监管部门采纳建议依法撤销注销登记后,该院向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意见,建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饶某某、刘某某及某服饰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同年8月,该局对该服饰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至此,从刑事不起诉到行政处罚落地,责任追究实现了闭环管理,切实消除了“不刑不罚”的追责盲区。

源头治理堵漏洞,跨部门协作防范恶意注销

“简易注销程序本是为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提供便利的改革举措,却被一些人钻了空子。”承办检察官表示,这类行为的得逞,往往源于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这边案件还在审理,那边注销登记已悄然办结。

如何从制度层面堵住这一漏洞?2025年8月,钟祥市检察院主动与钟祥市公安局、钟祥市人民法院、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商,会签了《关于建立防范市场主体恶意注销行政执法司法信息互通和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

该意见通过建立协同机制,构建起事前注销预警、事中审查提示、事后协同监管的全流程管理闭环。意见明确规定,探索将恶意注销行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评估体系,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有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这意味着,企图通过“一注了之”逃避责任的企业及其投资人,不仅可能面临注销被撤销并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还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在后续市场活动中寸步难行。

“回头看”打通监督落实“最后一公里”。为推动意见落地见效,3月17日,承办检察官主动到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回头看”。承办检察官还查阅了业务信息交接记录、问题线索登记台账等工作资料,进一步引导促进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与信息共享,共同推动意见落地见效,画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