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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检察:以数字赋能助力社区矫正监督质效提升

【字号:    】        时间:2024-11-28      

  (通讯员 李志俊 张唤)“检察官,以后我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按时报到。”近日,钟祥市社区矫正对象谭某某向前来调查核实的钟祥市检察院检察官承认错误,并诚恳接受社区矫正机构对其作出的警告处分决定。

  2021年7月,谭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适用缓刑,同年8月,谭某某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今年8月,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该院检察官发现谭某某存在私自外出、逃避监管的线索。该院通过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调取谭某某自社区矫正以来的活动轨迹,了解到谭某某在2023年下半年先后3次离开钟祥市。同时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调取查阅了谭某某的社区矫正档案和请假台账,发现谭某某无外出请假情况记录。承办检察官将调取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谭某某存在不假外出的事实。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向社区矫正对象谭某某本人核实,要求说明情况,谭某某承认了自己多次不假外出钟祥市的事实。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情况,该院运用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比对数据信息500余条,核查社区矫正对象300余名,发现监督线索12条。经核实,检察官排查出4名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脱管、漏管现象,随即启动检察监督程序,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社矫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法治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

  “我们将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和教育,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严防不假外出情形,加强信息化核查,把‘脱管、漏管’漏洞补上。”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该院将积极运用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通过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协作,推动数据信息共享,拓展监督方式,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精准性,为“平安钟祥”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