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叶家大港?我都不认识了,变化太大了!”看着叶家大港围堤新种植的垂柳、岸边刚长出来的水草、清澈水面偶尔跳出来的小鱼苗和正在工作的爆氧装置,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严当贵不断惊叹。2021年11月11日,荆门、荆州两地检察机关对纪山镇叶家大港水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一条大港牵动两地检察机关
纪山镇砖桥渠上游为钱家湾水库,下游连接叶家大港,水流经龙会桥河后汇入长湖,于洪湖市新滩口汇入长江。叶家大港分上下两部,上部位于沙洋县境内,下部位于荆州市荆州区境内。
“自2018年9月起,我们就经常接到老百姓的举报,说叶家大港的水体呈泡沫状,散发恶臭。”严当贵介绍,“经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多次检测,叶家大港断面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但因污染源不在我们辖区内,无法立案,一直寻不到解决办法。”
2019年底,沙洋县检察院联合潜江、荆州、沙市三地检察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长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跨长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证据材料共享等多个机制。2020年初,荆州区检察院将叶家大港污染案线索移送至沙洋县检察院。
一场公益诉讼督促水体治理
2020年6月10日,沙洋县检察院经调查后向纪山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政府采取措施对叶家大港黑臭水体进行治理。
因纪山镇政府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叶家大港水体污染进行整改,2020年9月7日,沙洋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诉讼期间,针对涉案水域污染来源是否跨区域问题,沙洋县检察院商请荆州区检察院协助调查取证,经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对砖桥渠上游荆州辖区污染源进行调查,砖桥渠及叶家大港上部污染源不涉及荆州区域,涉案水域污染源自沙洋县纪山镇本地食品加工企业及周边农村生活污水。2020年12月29日,掇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沙洋县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一个整治方案造福两地百姓
一审判决后,纪山镇政府及时向沙洋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聘请第三方制定了砖桥渠至叶家大港上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沙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叶家大港水环境治理工程作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纳入沙洋县疫后重振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重大项目进行系统治理。为确保治理效果,沙洋县政府在已投资389万元的基础上,追加投资400余万元,对叶家大港水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截至目前,叶家大港水环境治理整体工程及沿线村落厕改工程已全部完工,沿线涉水工业企业搬迁2家,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正在持续推进。叶家大港上部水质已由劣Ⅴ类水质提升到Ⅳ类水质,后续随着治理工程的持续运转,水质将进一步提升……
“感谢你们啊!之前这里臭气熏天,睡觉都睡不着,地里的庄稼灌溉了这里的水都死掉……现在好了,渠道搞得很好看,关键是水变清了,水里头都有鱼了!”住在砖桥渠附近的一位太婆对检察官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