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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化解社会矛盾彰显法律“温情”

【字号:    】        时间:2021-03-29      

   (通讯员 王开忠 张梅林)为更好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近日,钟祥市检察院针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布会,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村民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案情回顾 

  2020年7月14日,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因自来水管入户问题与同村村民张某某发生口角,王某某用拳头击打张某某胸部致使其肋骨骨折。经鉴定,张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由于此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若简单的“一诉了之”,不仅难以解决双方的争议纠纷,还可能导致两家人的矛盾升级。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本着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该院遂决定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宣布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并当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和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告诫双方当事人要遵守法律、遇事三思而后行。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在听证会上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并表示:“我一时冲动犯下错误,感到非常后悔,也十分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这次宝贵的机会,我一定会吸取教训,今后绝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布活动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彰显了检察机关实施和适用法律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客观性,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