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荆门政法先锋”系列事迹(二十)|追光不止,奋辑前行的检察人

【字号:    】        时间:2023-10-26      

   
  “先锋”起先导作用者也,先锋就是旗帜,引领着方向;先锋就是磁石,凝聚着力量。

  今天,我们推出“荆门政法先锋”系列事迹报告之二十:《追光不止,奋辑前行的检察人》
 
  刘飞雄,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2004年进入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19载,凭借过硬的法律功底和坚定的政治素养,刘飞雄在工作中取得了斐然的成绩。
 
  炼就“火眼金睛” 防范冤假错案
 
  防范冤假错案是检察机关长久坚持的事业,面对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极力狡辩,办案人不仅要有“平反昭雪”的态度和勇气,更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具备主动防范冤假错案的业务能力。
   
  作为检察官,刘飞雄在办案中追求极致,审查卷宗不放过每一个疑点,核实证据不遗漏每个细节。在办理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过程中,刘飞雄审查逮捕刘某某时,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刘某某没有作案时间,系替其姐夫贺某某(村干部)“顶包”,遂依法决定逮捕贺某某,后二人均被判刑。他也防范、纠正了一起冤假错案,被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质案件”。在办理一起涉嫌交通肇事的案件时,刘飞雄仔细审查、详细讯问、积极求证,发现审查逮捕的江某甲系替其兄江某乙“顶包”,在以涉嫌包庇罪批捕江某甲的同时,监督公安机关对江某乙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又追加妨害作证罪对江某乙提起公诉,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江某甲有期徒刑七个月,以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判处江某乙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再次有效防范了一起冤假错案的发生。
 
  十九年的坚守,刘飞雄办理了近千起案件,他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线索,自觉当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把关人”,防范冤假错案的第一“维护人”。
 
  勇于挑战自我  重拳突破疑难
 
  检察官的职业崇高而又艰巨,光荣而又危险,它需要从事这个职业的人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刘飞雄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凭着对事业的执着追求,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办案一线担当作为,勇挑重担。
 
  2013年,刘飞雄同志主动“请缨”挑重担,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2014年以来,刘飞雄承办8件超百万元、3件上千万元的合同诈骗案,“被害人”都要求逮捕羁押犯罪嫌疑人,以便追索涉案款项,甚至通过各种途径给刘飞雄施加压力。但是刘飞雄顶住压力,加班加点,在短期内全面细致审查证据、研判案件,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争取支持,排除了各方面的干扰和阻拦,啃下了这块“硬骨头”,建议以证据不足不捕6人,以不构成犯罪不捕2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刘飞雄全身心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当扫黑除恶排头兵,不畏黑恶势力。2017年,他一力承办孔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工作。为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常常是公安干警白天调查取证,他晚上加班审阅材料、分析案情。提前介入侦查阶段,他迅速阅卷,先后多次向专案组提出口头建议、书面建议,引导取证,大到案件侦查方向,小到瑕疵证据补正;审查批准逮捕阶段,他系统梳理该案200多起案事件,从中选取几起涉罪事实,引导专案组优先取证,仅以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和敲诈勒索三个罪名批捕了包括17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内的22人,实现了“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取证量、最大范围地批捕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这一目标。刘飞雄不惧案难人阻,勇于办大案,秉公办难案,在挑战中成长,在负重中前行,始终为基层检察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常修为检之心  厚植为民情怀
 
  刘飞雄怀揣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他把功夫下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守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毒品犯罪是社会顽疾,不仅摧毁人的意志、人格及良知,严重危害身体健康,而且易诱发犯罪。刘飞雄在办理多起涉嫌贩卖毒品案件的过程中,面对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甚至激烈对抗,从而导致取证陷入困境,证据不足以支持“零口供”定罪,不能够批捕等情形,刘飞雄没有不捕了之,而是充分利用信息和知识不对称,向犯罪嫌疑人耐心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法律政策,在有限的审查逮捕时间内,审讯突破其心理防线,取得如实供述,案件得以顺利批捕、起诉、判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保护群众的安全是他的责任,他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践行着检察官的初心与使命,守护着公平与正义,用十九载的青春浇灌着检察为民的葱绿大树。
 
  新时代新征程,刘飞雄作为检察事业的守望者和群众利益的保卫者,仍不断向着新目标前进,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