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雪莹)依法行使不起诉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责,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要敢用、善用不起诉权,但是更要依法规范行使不起诉权。
近日,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钟祥市检察院对本院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开展深入整治,全面自查自纠。
清理整治效果怎么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来点评!
5月19日下午,钟祥市检察院召开不起诉案件接受外部监督会议,会议邀请1名人大代表以及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厚斌,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及检务督察专员参加会议。
董厚斌首先对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到来表示欢迎:“为了保证不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我们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来对我院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和点评,我们将认真接受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
随后,董厚斌介绍了该院针对不起诉案件办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第六检察部主任徐政汇报了此项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检务督察专员孙斌详细讲解了该院开展此项工作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清理整治工作资料台帐汇编册。
受邀人大代表薛兴会及人民监督员郑书星、周中浩认真查看了该院清理整治工作台帐后,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随机抽取了一件已办结的不起诉案件,采取线上查阅案件的方式,围绕清理整治重点工作开展评查。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根据各自所评查的案件,填写《钟祥市检察院征求意见表》,并发表了点评建议。
此次活动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有力,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检务公开、阳光透明。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力度,尤其是向基层、向农村开展有效、多样的宣传与公开公示。
此次活动很有意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建议专项清理活动要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持之以恒。建议检察机关今后加大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力求进村入户,让社区、农村的老百姓也能受到警示教育。